佛山市自然资源局(佛山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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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佛山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价格及租金计收标准》的主要内容

《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价格及租金计收标准的通知》(佛府〔2018〕23号),于2018年3月31日印发并通知执行《佛山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价格及租金计收标准》(下称该文件)。该文件是我市落实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促进全市土地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文件,也是我市目前对国有土地价格及租金计收标准进行规范的文件。该文件在土地市场价格确定、使用权计价类型、计价面积、计价用途、计收标准、延长年限计价、地下空间计价等方面进行了明确的细分和规定,承担着我市土地计价管理的重要作用。

    2.延长《佛山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价格及租金计收标准》有效期的背景和依据

该文件有效期将于2023年3月30日届满,经评估,该文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各项条款符合佛山实际情况,且可操作性强,符合目前土地价格管理的工作需要。若文件到期后没能继续实施,将对我市土地计价管理工作造成重大影响。延期实施该文件总体上做到了依据充分、主体适格、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相抵触,故对该文件提出了延期实施的清理评估意见。我局已履行征求部门意见、内部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程序。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延长部分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有效期的决定》(佛府〔2023〕5号),佛山市人民政府同意延长该文件的有效期至2028年3月30日。



原文: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延长《佛山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价格及租金计收标准》有效期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