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自然资源局(佛山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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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延长部分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有效期的决定》(佛府〔2023〕5号,附件1),佛山市人民政府同意《佛山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价格及租金计收标准》(佛府〔2018〕23号,附件2)的有效期延长至2028年3月30日,特此通知。




政策解读: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延长《佛山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价格及租金计收标准》有效期的解读

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延长部分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有效期的决定.pdf 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价格及租金计收标准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