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自然资源局(佛山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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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局关于实行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三维互动指标核算及其电子

报批系统(2016年版)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配合《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及《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5年修订版)》的实施,确保《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三维互动指标核算及其电子报批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报批系统)指标计算规则与规范一致,实现指标核算工作电子化,我局已组织对《电子报批系统》进行更新。鉴于新旧版本计算规则及系统会在一定期限内按照项目实际情况选择执行,为切实做好系统更新的各项工作,现将具体实施计划通知如下:

一、为进一步界定并明确新、旧版本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系统的适用对象范围,现作出说明如下:

选择新版本还是旧版本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进行审核,原则上应以《规划条件》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核发时间为判定条件。2015年7月18日前(不含当日)已出具《规划条件》(包括向建设单位或国土部门出具的规划条件)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地块,该地块依据该《规划条件》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报建设工程项目规划审批时,可依据申请,选择新版本或旧版本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两版本二选一,不得选择性适用其中条文,也不得在规划管理不同环节中选择适用不同版本)进行审核。

对于在2015年7月18日前(不含当日)未出具规划条件或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而又已合法批准修建性详细规划的个别建设工程项目,需由规划管理部门分析该项目修规批准的情形和因素。合理合法的,在办理该项目修规调整或后续规划审批手续时,可依据申请,选择新版本或旧版本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两版本二选一,不得选择性适用其中条文,也不得在规划管理不同环节中选择适用不同版本)进行审核。

二、新旧版本电子报批系统软件获取方法及使用要求

新旧版本电子报批系统分别详见附件1、2,我局及各区规划管理部门应将本文及其附件在本部门网站内政务公开栏内公开,相关承担规划指标电子报批工作任务的管理及设计人员可于我局及各区规划管理部门网站政务公开栏及在线办事电子报批栏内下载。相关设计单位在编制电子报批文件时应在《佛山市建设项目技术经济指标申报表》中注明使用的版本。

三、《电子报批系统(2016年版)》的运行设定为期2个月的过渡期。自本文下发之日起,各使用单位可对系统计算规则及系统操作问题进行提问或建议,并以书面形式(需加盖公章并附上具体联系人)发送联系人邮箱。我局将对相关问题进行跟踪解答,并对系统进行合理的调整。过渡期结束后1个月(即2016年12月1日),我局将以最终版本的《电子报批系统(2016年正式版)》更替本文的附件1并将其发布于我局网站政务公开栏及在线办事电子报批栏内。在此期间采用《电子报批系统(2016年过渡期版)》编制的报批文件,各规划管理部门应视其为有效文件。

 

附件:(百度网盘链接下载)

      1. 《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三维互动指标核算及其电子报批系统(2016年过渡期版)》(含设计端、审核端安装包)  提取码:2oii

      2. 《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三维互动指标核算及其电子报批系统(2012年版)》(含设计端、审核端安装包及其更新包) 提取码:4ln6

      3. 附件3:2016年版电子报批系统更新说明.pdf


 


 

 

 

                           佛山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局  

2016年8月26日

(联系人:郭嘉殷,电话:6686 3302,邮箱:fsdlxxzx@126.com;罗鹄,电话:8230 61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