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自然资源局(佛山市林业局)

简体版 繁体版
 

更新和修改说明

1.       修改了小区干道扣减绿地的计算方法,小区干道需扣减1 米绿化,扣减部分面积不参加绿地面积计算和统计。

2.       修改了平台绿化不同高度的折算系数。

3.       修改了东西向布置的建筑间距检测要求,由原来的0.7修改为0.5

4.       修改了CPI软件中不支持弧的问题,并对弧的精度进行优化。

5.       修改了飘窗的计算方法,突出外墙小于等于0.6米且高度小于2.2米且窗台面抬高大于0.3米的,不计算建筑面积,其他情况按投影计算面积且计容。

6.       修改了非居住建筑的阳台的计算方法,按照其水平投影面积的半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全面积计容。

7.       修改了工业项目建筑层高大于8米的,按照该层建筑面积的一倍计算建筑面积、两倍计容。

8.       增加骑楼计入建筑面积,对骑楼净高和净宽进行限制。

9.       增加特殊层定义功能,解决了避难层、结构转换层等特殊层问题。

10.   修改了居住项目建筑层高与建筑计算系数、计容系数的关系;计容系数和计算系数分开处理,建筑面积计算系数按国标,计算容积率系数按佛山技术规定。

11.   对表格中出现的不计容建筑面积,软件不给出数据。

12.   在户型定义及户型整理中增加“封闭阳台”的定义,封闭阳台定义后,统计在套内面积中。

13.   修改了CPI软件中公摊的定义方式。将原CPI中的单元公摊、单体公摊、独立公摊、小区公摊合并为整栋公摊。整栋公摊是将整栋建筑需计容部分的公共空间按各户型的面积比重分摊到各户型。整栋公摊支持选户分摊。

14.   增加总平和单体造型中的楼顶间手动定义标准层功能。楼顶间属性中有层数和层高,每个层的计算方法为:小于2.2米按半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大于等于2.2米按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15.   增加单体规整-楼顶间-计算,添加楼顶面时可选择公摊实体面、公建实体面。

16.   楼顶间核算容积率时,根据楼顶面的计容面积核算楼顶间计算面积是否超出1/8。即:楼顶间计算面积/楼顶面计容面积。

17.   修改了阳台面积18%的计算方法,由原来的占套型的18%改为占套内的18%

18.   修改单体阳台进深超出2.1米且超出12平米时,阳台面积的计算方法,同时单体阳台属性中增加定义或修改进深线、进深起始线和大阳台功能,修改阳台的计算方法。

19.   修改了套型建筑面积的计算方法,套型建筑面积 = 套内建筑面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套内阳台计算面积。

20.   对指定的表格进行了拆分和修改,如国六条表、总平指标-经济指标表、户型汇总、套型明细、单体户型等。

21.   修改了户型汇总、套型明细表的表格样式,及其相关数据计算方 式,如将套型明细中的表头由“套内建筑面积”改为“套内面积”等。

22.   用户手册进行了同步更新。

佛山市电子报批安装包(规划系统版).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