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进一步压缩涉企登记业务办理时限的通告
佛自然资通〔2026〕14号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效能,现就我市涉企登记业务压缩办理时限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自2026年1月30日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首次登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变更登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转移登记)等23项涉企登记业务事项承诺办理时限从原来的3个工作日统一压缩至1个工作日。原承诺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或1个小时、即来即办的涉企登记业务保持现有办理时限不变。
特此通告。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1月28日
附件:涉企不动产登记业务压缩办理时限明细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