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自然资源局(佛山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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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方面

(一)全力推进“放管服”相关工作

1.做好行政审批服务工作,完成全局196个行政审批事项的标准编制工作,并进一步修编完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标准,加强事项标准的动态管理。完成与佛山市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标准管理系统与部门自建业务系统的对接。全市网上办事大厅、实体办事大厅工程类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全面接入流转系统。配合不动产登记业务事项在佛山市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标准管理系统的标准梳理、系统定制工作。做好新一批共 29 项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进驻佛山市行政服务中心相关工作,并完成授权委托和窗口培训任务。

2.不断完善规划管理体制,按步骤推进“三规合一”工作。依据市政府批准的“三规合一”工作方案,继续推进中心城区“三规合一”规划编制,启动《佛山市中心城区“三规合一”规划》编制工作,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形成规划方案。启动“三规合一”配套管理办法制定工作,根据“三规合一”工作方案,启动“三规合一”管理办法、技术标准和控制线管理办法编制工作,指导全市“三规合一”今后日常管理工作。

3.探索空间体系管理新模式,研究分析广佛同城空间协调、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国土空间适宜性评价、生态空间保护与利用、产业空间划定与保护、综合交通对接、重大公共设施布局规划等多个方面,制定长远的城市空间发展终极规划,明确空间管制指标体系,划定 “三区四线”及其他主要控制线、建立健全配套的空间管制措施,形成全市域的空间管控框架和管控依据,为提高城市治理水平和城镇化质量提供有力支持与保障。

(二)运用法治手段实施国土、规划管理

1.建立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相关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根据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我局于2017年5月完成了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细化工作,相关成果已提交市法制局审查。通过对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法律法规依据、办理条件、办理程序等进行细化量化,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充分保护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2.通过制定规范性文件等手段加强国土、规划管理。一是组织《佛山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的制定工作。二是组织修编《佛山市村镇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进一步加强我市村镇的规划管理。三是划定佛山市城市蓝线工作,加强我市城市水系保护。四是出台《佛山市绿地绿线动态维护管理办法》、《佛山市绿地绿线动态维护技术规程》,规范绿线管理及其调整相关工作。五是研究临时建筑规划管理相关规定,规范临时建筑的审批和管理工作。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方面

(一)完成2017年度地方规章立法工作计划

1.完成《佛山市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地方政府规章起草工作。2017年3月,根据市政府2017年度规章制定计划,我局及时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测绘工作的局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地方政府规章起草工作领导小组,同时从测绘信息科、法规信访科、综合规划科等业务科室抽调五名熟悉测绘地理信息工作的相关人员组成起草工作小组迅速开展立法调研和文本的起草工作,通过反复研究修改形成《办法(征求意见稿)》,经征求各区政府、各市直单位、专家及社会公众意见等法定程序,我局于12月形成《办法(征求意见稿)》提交市政府审议。

2.稳步推进《佛山市城乡规划条例》立法准备工作。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2016年我局将《佛山市城乡规划条例》作为地方性法规立法建议项目报送市人大常委会,市人大常委会同意将其列入本届人大立法项目安排。2017年,我局已完成《佛山市城乡规划条例(草稿)》的前期调研、征求各部门意见及专家论证等工作,待修改完善后,争取2018年提交市政府审查。

(二)重点加强立法体制机制建设

一是建立了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主办科室负责、法制科室协调的立法工作机制。“立法无小事、小事不立法”,我局相关立法规划、立法建议均须经局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局主要领导对立法过程中的方向性问题进行把关,分管领导从立法起草工作启动到法规规章颁布全过程指导,主办科室负责条文的具体规定,法制科室牵头协调市法制局、市人大法工委。二是积极推进委托第三方起草地方性法规规划草案工作。为保证立法起草工作的专业性、科学性,在《佛山市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办法》起草过程中,我局委托拥有丰富测绘实务经验的佛山市测绘地理信息研究院承担起草工作,保证了文本的技术质量。三是在引入第三方法律审核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在《佛山市城乡规划条例》的起草过程中,我局聘请了广东泽康律师事务专业律师全程提供法律意见,保证了起草过程和法规文本的合法合规。

(三)依法制定和清理规范性文件

2017年,我局在制定规范性文件过程中,严格按照《印发佛山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通知》(佛府办〔2011〕15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全年共启动《佛山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暂行办法》《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革留用地安置实施方式的意见》等5份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我局在制定过程中,注意征集各方面特别是社会公众的意见,坚持做到草案公示公开,保护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我局法制科室在合法性审查过程中,坚持依法依规原则,严把规范性文件的法律关。同时,为做好政府及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我局根据市法制局相关要求,定期组织清理评估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截至目前已清理完成4份,均提出清理评估意见并报送市法制局审核。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方面

(一)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决策各项制度

1.为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实现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的依法行政工作目标,2015年我局制定并印发了《佛山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完善重大决策出台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2017年,我局坚持民主集中制,在重大决策、用地指标分解下达、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事项上,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及时提交党组(局务)会议或技术例会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2.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自2011年以来,我局相继制订了《佛山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局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试行)》、《佛山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局重大征地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试行)》和《佛山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区国土、规划部门重点针对土地征收征用、三旧改造、城乡规划调整等方面,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并要求所有上报的报批材料中必须附有符合规定的风险评估文件。据统计,2017年我局编制《佛山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价格及租金计收标准》风险评估报告1份,审查各区上报的风险评估报告115份。

3.严格落实公众参与相关制度。一是做好重大项目、文件审批制定的批前公示。我局严格按照《佛山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佛山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等文件要求,在重大项目、文件审批制定前,均在我局政务网站对外公示并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广泛听取民意,吸纳民智。据统计,2017年我局共对外公示《佛山市中心城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规划》等决策、文件69次。二是积极落实专家论证。我局根据上述两份文件要求,明确涉及重要规范性文件制定及重大规划编制的,均组织召开专家论证(评审)会,充分听取专家意见,使决策内容更加科学合理,既符合部门管理的实际需求,又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据统计,2017年我局共组织召开《佛山市产业发展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等21场专家评审会。三是依法组织听证。2017年,我局在起草《佛山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价格及租金计收标准》的过程中,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佛山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要求,主动发布听证公告,在收到广东中地土地房地产评估与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等9家单位的听证申请后,依法组织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充分听取听证参加人意见建议,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4.不断加强内部合法性审查。2016年9月,我局制定并印发了《佛山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局法制科室作为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文件合法性审查的责任科室,履行相关工作职责,同时明确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决策、文件,不得提交讨论,更不得上报。2017年,我局法制科室严把政策制定的法律关,共出具《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革留用地安置实施方式的意见(送审稿)》等的合法性审查意见4份。同时我局还注重发挥外聘法律顾问的作用,主动邀请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事项的分析论证、规范性文件的起草、疑难复杂问题的处理等事务。据统计,2017年法律顾问为我局重大决策提供法律咨询3次,审核合同5件,参与规范性文件制定4次,提供其他涉法服务13次。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方面

(一)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土地执法监管

为确保日常国土资源执法和年度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局根据上级要求和自身实际,不断加强土地执法监察长效机制建设,在落实好现有的土地巡查机制基础上,2017年制定印发了《佛山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巡查工作实施办法》和《佛山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巡查工作考核制度》等2份文件,规定市每半年对各区考核1次,各区对所辖镇(街道)每季度考核1次。通过近1年的实施和考核,新制度文件的出台有效遏制了新增违法用地,两违用地大幅减少。据统计,2016年度卫片违法用地宗数比2015年度卫片下降了5.1%,面积下降了36.0%,成效显著。

(二)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根据《印发佛山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佛府办〔2011〕100号)等文件的规定,我局行政编制69名,行政执法专项编制12名,工勤人员8名,专业技术雇员2名,辅助雇员5名。按照《广东省〈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经考试合格,我局已为62名行政执法人员办理了广东省《行政执法证》。同时为不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知识水平,2017年我局共组织4场全体行政执法人员参加的法律专业知识培训讲座。

(三)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

一是制定并印发《佛山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局关于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相关工作的通知》,规范“双公示”工作流程。二是由局办公室在“统计月报”小册子中增加“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月统计表”,负责定期统计我局每月发生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数。三是由局测绘信息科在局网站设立“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公示专栏”,与现有网站公示进行技术对接,将所有须公示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纳入“专栏”,将当前在局网站不同栏目下进行公示的事项统一迁移到专栏进行公示。四是局机关各业务科室对照“双公示”目录,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七日内进行局网站专栏发布相关信息,同步交局纪检监察室报市信用佛山平台,实现发生一宗,公示一宗。

(四)建立执法裁量权基准制度

一是制定并印发《佛山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局规范行使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工作规定》,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运行。二是制定并印发《佛山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规定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引发社会风险的、直接关系行政管理相对人或他人重大权益的、需经听证程序作出行政执法决定的等三类行政执法决定必须经过法制审核。三是制定并印发《佛山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局关于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相关工作的通知》和《佛山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局城乡规划公示公布管理办法》,做好行政执法行为公示公布工作。四是制定并印发《佛山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局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实施方案》,明确本部门及各科室执法权限和职责,建立执法岗位责任,强化执法监督机制。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方面

(一)进一步推进廉政风险科技防控平台建设

2017年8月,我局根据《佛山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创建佛山市法治政府示范区示范点的决定》(佛法府办﹝2017﹞4号)、《关于落实党政机关廉政风险科技防控平台建设费用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申请了《佛山市国土规划廉政风险科技防控平台建设》项目。廉政风险科技防控平台的建设目标是以信息化为载体,实现事前、事中、事后三阶段规范化、程序化和痕迹化管理的廉政风险防控。有助于落实各项监管要求,促进内部监管工作的制度化、常态化,实现对廉政风险的监测、预防和控制,促进廉政风险预防机制建设不断完善。2017年11月,我局廉政风险科技防控平台建设获市政府批准,正式启动。

(二)开展国土规划系统审批材料抽查

为强化市级监督力度,做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2017年我局组织开展了2次全市国土规划系统审批资料抽查工作,重点对我局委托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非行政审批事项等内容进行监督检查。在监督检查过程中,我局共抽查约600份审批资料,针对抽查中发现的土地管理、规划调整等方面的典型问题,印发了《关于对各区国土、规划审批资料2017年上半年抽查情况的通报》和《关于对各区国土、规划审批资料2017年下半年抽查情况的通报》,要求各区国土、规划部门限期整改。

(三)认真办理建议、提案

2017年,我局分别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34件、市政协委员提案57件,内容主要涉及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村级工业区转型升级、村庄更新规划、房屋产权登记查询等方面。其中建议主办件13件,会办件21件;提案主办件13件、承办件2件,会办件42件,上述建议、提案全部在规定期限办理完毕。所有主办承办的建议、提案均已收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反馈为“满意”的意见。我局把办理建议、提案作为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促进工作落实的重大事项;作为联系群众、沟通感情、听取意见、争取民心的重要途径;作为履行职责、接受监督、改进工作的重要手段。在建议、提案办理前、办理中、办理后的各个环节,我局都注重听取代表、委员们的意见,对沟通中掌握的好的意见、建议予以充分吸纳,并将意见认真贯彻落实到办理工作之中。

(四)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确保主动公开内容的全面及时。2017年,我局严格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信息公开原则,进一步从建立制度、加强领导、扩大信息、做好保密、及时更新等方面推进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公开的内容看,基本上覆盖了信息公开规范所要求设置的栏目,如法规公文、规划计划、人事任免、专题专栏等。同时注意信息的时效性,如土地出让公告、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城乡规划“一书三证”等政府信息都能及时地公开,截至2017年11月底,我局政务网站各类业务专题公布了167条,规划计划3条,财政预决算3条、项目采购5条,及时地保证了市民的知情权。另外,我局在“互动交流”栏目中就市民比较关心的数个常见问题进行了归类,并统一答复。不仅及时解答了具体问题,还能使更多的人从公开平台了解到土地管理、规划统筹、城市升级与配套、交通市政和宅基地等方面的信息,丰富市民专业知识,拉近了与市民的距离。

2.充分发挥政务微信服务功能。截至2017年11底,我局在“佛山国土规划”微信公众账号上主动推送了161条信息,主要内容包括市民生活关系密切的城市治理、轨道交通、不动产统一登记、地质灾害、法规解读、科普信息等。城乡规划“一书三证”、土地登记业务的在线查询功能方便市民随时随地进行查询。设置电话咨询、网络咨询及网络监督的直达通道,为民意的收集及监督搭建更多平台。同时,我局建立了比较健全且高效率的民意反馈机制,及时受理和回复市民,使市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得到合法保护。

3.确保依申请公开的回复时效。截至2017年11底,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共35件(不包括市政府转来我局要求我局以市政府名义办理并答复的和公民、法人通过市政府网站申请要求以电子邮件回复的不编文号答复件),所有信息公开申请均按规定时限做出答复,实现了回复零超时的目标,答复内容针对性强,明示救济渠道,答复形式严谨规范。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方面

(一)做好各类案件应诉工作

2017年,我局共办理民事和行政诉讼案件共28宗,其中民事案件3宗,行政案件25宗。在审结的20宗行政案件中,原告撤诉5宗、法院通知退出诉讼1宗、移送管辖1宗、驳回上诉4宗、驳回诉讼请求9宗。办理以我局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10宗,复议机关已审结9宗,其中确认违法1宗、中止审查2宗、维持我局行政行为5宗、驳回申请1宗。2017年我局办理的各类案件胜诉率同比大幅提高,在加强行政案件应诉方面我局的做法主要有:一是成立行政应诉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法制工作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全面统筹各方面力量,全力以赴做好案件应对工作。行政机关负责人2次出庭应诉,当庭回应群众诉求,回答法官质询问题。二是建立会商会诊机制,充分加强与市法制局、区法制办等部门对接联系,会商会诊,重大疑难案件及时向市委市政府请示汇报。三是建立与司法机关的日常沟通联系渠道。严格遵守不干预司法的纪律规定,不在个案中提出影响司法独立的要求,同时通过理论探讨、案件研究等其他渠道与司法机构建立沟通渠道,既听取意见,也反映国土、规划部门的政策沿革情况,争取支持和理解。

(二)不断加强行政案件应诉能力能建设

一是强化资源投入,增加法制科室人员力量,安排行政案件年度专项费用预算,配齐配强法制科室人员,健全部门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单位巩固部门法律力量。二是建立涉法涉诉专报制度,及时向领导报告案件情况,方便领导统筹掌握有关信息,及时协调相关科室、区局,以便提前介入、妥善处置。三是逐步建立全流程跟案办案机制,加强人员培训,提升诉讼技巧,特别是提升调查取证和现场庭审应对能力。

(三)认真做好信访各项工作

1.认真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2017年,我局共办理各类信访案件154件,总量同比下降19%。其中处理群众来信22件,与去年持平;接待群众来访23批次61人,批次同比下降5%,人数同比上升12%;处理网上信访109件,同比下降30%。另外还办理12345热线工单287件,同比上升了99.3%。2017年未出现因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或大规模集体到省进京上访事件,全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管理领域信访形势总体稳定。

2.抓好信访责任落实年各项工作。一是组织成立“信访责任落实年”活动领导小组,制订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步骤,确保信访责任落实年活动取得实效。二是认真做好信访数据录入和分析研判工作,将群众来信来访信息及时录入“广东省国土资源信访信息系统”,严格落实按月、季、半年、年终报送国土资源信访维稳形势分析研判报告的相关制度。三是坚持按照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问题,全年共出具12份信访事项不予受理告知书,有力维护了我局信访秩序。四是组织信访工作人员专题培训,认真学习《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和《广东省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等政策文件,全面提升信访基础业务规范化水平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方面

(一)全面推进“七五”普法

1.加强对“七五”工作的组织领导。2016年“七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我局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了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各副局长、执法监察支队支队长、总规划师为副组长的“七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各业务科室主要负责人担任,分别承担科室职能范围内的普法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法规信访科,由局党组成员、执法监察支队支队长梁永乐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的安排协调、普法工作档案的收集保管以及收发文等;同时指定局法规信访科科长担任我局普法工作联络员。2017年我局“七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共召开2次会议,听取“七五”普法工作进展,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要问题。

2.制定普法规划。根据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七五”普法工作目标及部署,2017年1月,我局及时制定了《佛山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局“七五”普法工作规划》,从指导思想、组织领导、工作目标、任务分工、考核机制等各个方面予以规范,将“七五”期间普法工作科学分解为三个阶段,即2016年的宣传发动阶段、2016年底-2020年的组织实施阶段以及2020年的检查验收阶段;除此之外,方案还明确规定将法制宣传教育经费纳入我市各级国土规划部门的财政预算,安排专项经费并保证专款专用,有力地保障了普法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

1.多形式开展“法律六进”。“七五”普法开展以来,根据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市普法办的工作要点,我局以“法律六进”为平台,通过加强对农村宅基地使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耕地保护、土地征收与出让、矿产资源管理、规划报建等领域的专业法律法规宣传,将农村村民、各级村干部及社区居民作为重点普法对象,促进全社会形成依法用地、依法建设的良好风气。

2.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现场普法活动。2017年,我局积极依托“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8.29”测绘日、“12.4”法制宣传日等时机,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组织各区国土、规划管理部门开展街头宣传咨询活动共4场,共派发宣传特刊、知识手册、宣传折页各1000余份,环保袋1000余个、宣传伞500余把。通过主题系列宣传活动,进一步促进了全社会倍加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提升了城乡规划的公众参与水平。

(三)强化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

2017年,我局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健全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严格执行《佛山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局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制度》,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把宪法和法律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严格执行中层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增强全系统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加强全员法治专题培训,注重通过法律教育培训和法治实践提高执法队伍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如2017年11月,我局举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法律培训,特邀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资深法官就不动产登记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解读及并做案例分析。落实《广东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实行“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将每年的12月作为全市国土规划系统法治宣传月,集中开展国土资源、城乡规划普法宣传和法治教育活动。利用各类媒体作为普法宣传平台,不断发挥新媒体、新技术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作用,加强干部队伍的法治实践。

八、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方面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1.2016年,根据法治政府建设的新要求,我局成立了以局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各副局长、执法监察支队长、总规划师为副组长的依法行政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各业务科室主要负责人担任,分别承担科室职能范围内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法规信访科,具体负责依法行政活动日常工作,形成了党组统一领导、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法制科室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各尽其职、齐抓共管的依法行政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2.我局依法行政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后,于2017年3月召开了由局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的专题会议,听取法制科室关于上一年度我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重要问题,部署当年有关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

3.我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定期学习法律知识是我局领导干部学法的主要形式。2017年我局党组中心组共集体学习国土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4次,内容包括《民法总则》、《国土资源行政复议规定》等法律法规,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已成常态。通过带头学法,我局领导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

(二)重视法律顾问制度建设

我局一直高度重视法律顾问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作出决策、处理问题。原市国土局从上世纪九十年代起聘请律师担任局法律顾问,签订《法律顾问合同》。法律顾问参与我局重大决策事项的分析论证、规范性文件的起草、疑难复杂问题的处理,代表我局参加复议、诉讼、仲裁等活动,为推进全市国土规划系统依法行政发挥了积极作用。2017年,我局结合市委市政府《关于佛山市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方案》,正式建立了以部门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社会律师、公职律师和法学专家共同参与的法律顾问组,我局法律顾问制度建设不断完善。

九、存在的问题和2018年工作计划

虽然2017年我局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其中存在的问题依然不容忽视:首先是部分基层单位的法制宣传教育力度仍然不够,个别单位存在着法律法规培训和考核走过场、走形式的现象;其次是依法行政考核落实尚不全面;三是行政审批事权下放各区后,由于基层工作人员短时间内难以适应,存在业务水平良莠不齐的现象。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将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加以完善:

(一)继续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继续加强领导,充分发挥依法行政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核心作用;在局法制科室的统一协调下,充分激发各科室、各区国土规划部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相互联动的良好局面。

(二)结合“七五”普法工作方案的各项规定,加强对各区国土规划部门的学法用法考核,增加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力度,同时将学法用法情况作为年终绩效考核、评优评先、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确保实效。

(三)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后下放各区的事权,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和法律业务培训,使其尽快熟悉相关工作流程;同时我局还将加大对下放事权的抽查力度,继续结合行政审批电子监管系统对行政审批程序全程监督,确保依法行政。

 

佛山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局   

                                                                                                                                                                                                                                                                                                  2017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