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佛山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的公示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工作,保障《佛山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条例》的实施,我局组织制定了《佛山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条例实施细则》(详见附件),现公开征询公众意见,以进一步修改完善该实施细则。
一、公示文件:佛山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条例实施细则
二、公示时间:2017年12月8日——14日(5个工作日)
三、公示方式及地点:
(一)网上公示
市人民政府网站、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局网站
(二)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通过联系电话或网上公众意见留言栏留言;
2、发电子邮件至邮箱592501522@QQ.com;
3、传真可发至0757-82285525;
4、信件寄往“佛山市禅城区玫瑰东路2号,佛山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局办公室”,邮编:528000。
六、联系人和电话
佛山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局:司徒先生 82225231。
2017年12月7日
佛山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实施细则-公示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