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自然资源局(佛山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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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人:佛山市规划城建档案馆

二、采购项目编号:/

三、采购项目名称:佛山市城市展览馆(旧馆)物业管理服务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47,000.00

五、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1、佛山市城市展览馆(旧馆)位于惠景二街19、21号首层、二层,根据相关规定,需要向惠景城小区统一的物业管理单位交纳相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物业管理服务按面积收费,服务期限为3个月。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一)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要求,本项目属上述规定的第一种情形。

(二)说明:

佛山市城市展览馆与佛山市规划城建档案馆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运作,是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佛山市城市展览馆旧馆位于惠景二街19、21号首层、二层,于2001年3月12日开馆,实行免费对外开放。佛山市城市展览馆是佛山市委市政府对外宣传佛山形象的窗口,是市爱国主义教育的基地之一,也是市政府向广大市民展示建设成就、公示重大规划建设信息和规划成果的主要场所、研讨规划建设工作的平台。目前由于展馆新馆布展建设中,旧馆已闭馆并完成搬迁,尚存政府物业交接等有关事宜。

在完成政府物业交接前,佛山市城市展览馆(旧馆)须继续使用惠景二街19、21号首层、二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物业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物业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租赁期间需要向惠景城小区统一的物业管理单位交纳相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根据惠景城主体的《佛山市惠景城物业服务合同》,惠景城物业管理单位只有一家,即为广东宏德科技物业有限公司佛山禅城分公司。

综上所述,广东宏德科技物业有限公司佛山禅城分公司为满足项目采购需求的唯一供应商。为保证服务的质量和效果,现拟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广东宏德科技物业有限公司佛山禅城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绿景一路36号一座首层

八、本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 2019年1月10日至2019年1月16日止。

九、联系事项

采购人:佛山市规划城建档案馆

      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佛山新城吉祥道10号档案中心4楼

    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757-29398230

 

发布人:佛山市规划城建档案馆

发布时间:2019年1月9日

佛山市城市展览馆(旧馆)物业管理服务.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