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自然资源局(佛山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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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条例》及《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过渡期矿区生态修复方案评审工作的公告》规定,我局组织专家对《佛山市高明三千尺矿泉水厂有限公司饮用天然矿泉水矿区生态修复报告表》进行了评审,评审结果为通过,现将该方案评审意见(见附件)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

  2026年7月16日-2026年7月24日,共7个工作日。

  二、公示网址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s://fszrzy.foshan.gov.cn/ 。

  三、反馈渠道

  在公示期间,请将意见和建议以书面形式投递至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玫瑰东路2号,邮编:528000),联系电话:82321108。请在信封封面上标注“佛山市高明三千尺矿泉水厂有限公司饮用天然矿泉水矿区生态修复报告表评审结果意见建议”字样,并附上姓名、联系方式。


  附件:佛山市高明三千尺矿泉水厂有限公司饮用天然矿泉水矿区生态修复报告表评审意见书.pdf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