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自然资源局(佛山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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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区闲置土地处置听证权利告知书送达公告


  佛山市京粤投资有限公司所属位于南海区黄岐广佛一路169号宗地[证号为粤(2019)佛南不动产权第0073719号]已构成闲置土地,我局已依法公告送达《闲置土地认定书》。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下称“第53号令”)和《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闲置土地处置实施细则的通知》(南府〔2024〕118号,下称“118号文”)的有关规定,我局拟采取征缴土地闲置费的方式进行处置。

  为保障权属人合法权益,我局在处置前已依法作出《闲置土地处置听证权利告知书》(佛自然资南监〔2026〕137号),鉴于直接送达、邮寄送达和留置送达等方式均无法有效送达,现通过公告方式送达上述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后即视为送达。

  现公告《闲置土地处置听证权利告知书》(佛自然资南监〔2026〕137号)主要内容如下:

  我局于2026年4月14日在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官方网站依法公告《闲置土地认定书》(文号:佛自然资南监〔2025〕753号),认定粤(2019)佛南不动产权第0073719号宗地为闲置土地,闲置原因为不可抗力因素和自身原因;2022年4月15日至司法查封解除之日期间不计入闲置时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该认定书已于2026年5月14日视为送达。根据第53号令和118号文的有关规定,我局将采取以下项处置措施:按土地出让价款的百分之二十征缴土地闲置费, 土地闲置费为人民币大写:贰仟壹佰肆拾肆万叁仟伍佰伍拾陆元,小写为:21443556元。

  如有异议,依照第53号令第十五条规定,佛山市京粤投资有限公司有权申请听证,可在2026年8月7日前向我局书面申请听证,我局将依照《自然资源听证规定》依法组织听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联系人:黎小姐,联系电话:86289190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