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及时收集社会各界对我市不动产登记行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规范登记行为,提升服务水平,根据自然资源部和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不动产登记队伍作风常态化建设的工作部署,佛山市自然资源局现面向社会公开聘请不动产登记行风监督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作性质
不动产登记行风监督工作属义务、兼职性质,被选聘的不动产登记行风监督员的工作关系、工资福利和待遇等由所在单位按照规定负责或自行解决。
二、聘请人数、范围
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金融机构、实体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测绘机构、律师、媒体等行业中公开聘请佛山市不动产登记行风监督员8名。
三、聘请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社会正义感。
(二)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政策水平和较为丰富的工作经验,愿意为不动产登记工作建言献策。
(三)实事求是,公正廉洁,善于联系群众,敢于反映不动产登记工作真实情况。
(四)热心不动产登记行业行风监督工作,服从工作安排,能投入一定的时间和精力。
(五)身体健康,年满18周岁。
四、不动产登记行风监督员职责
(一)对不动产登记行业作风建设、便民服务和窗口建设等方面进行监督。关注我市不动产登记机构及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办事效率、服务质量、政策落实等方面的情况,反映各类作风效能问题,检举揭发各种违法违纪和违规行为。
(二)广泛收集社情民意,定期或及时向市自然资源局反映、传递社会各界对我市不动产登记机构行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并督促不动产登记机构抓好落实。
(三)积极参加讨论研究和宣传与不动产登记改革相关的政策、法规,为不动产登记工作提质增效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积极关注社会各界对不动产登记工作的评价,如实反映不动产登记机构及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的情况。
五、聘用期限
不动产登记行风监督员每届任期两年,连续任期一般不超过两届。期满未续聘或因工作调整、健康状况等原因不宜继续担任不动产登记行风监督员的,其资格自行终止。
六、聘请流程
(一)报名。有意向报名的请填写《佛山市不动产登记行风监督员报名表》,并附上一寸彩色免冠照片和身份证复印件,一并递交至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玫瑰东路2号1104室,邮编:528000),或将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qqdjk@fszrzy.foshan.gov.cn(邮件主题注明“不动产登记行风监督员聘请资料”)。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6日至2023年11月30日
联系方式:0757-83200885;联系人:曾先生
(二)审核。市自然资源局将对报名人员的思想素质、专业素养、执业水平进行考察,对符合条件的确定为不动产登记行风监督员。
(三)聘用。审核通过后,市自然资源局将组织召开不动产登记行风监督员见面会,颁发聘书,并向社会公开不动产登记行风监督员的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
附件:佛山市不动产登记行风监督员报名表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11月16日
粤公网安备 440604020004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