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市城乡规划行业诚信管理,2015年我局出台并实施《佛山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局关于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诚信管理的规定》(佛国土规划通〔2015〕52号,以下简称《规定》),结合《规定》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以及我市城乡规划行业出现的新变化和新情况,我局对《规定》开展了新一轮修订,形成了《佛山市规划行业诚信管理及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并征求各单位意见,根据各单位反馈意见对《办法》修改完善后提请市司法局审查。
根据市司法局的审查意见,再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形成了《佛山市规划行业诚信管理办法(二次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以下简称《二次征求意见稿》),现就《二次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进行第二次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一、公示内容:
《佛山市规划行业诚信管理办法(二次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
自2023年10月7日至2023年10月13日,共7个工作日。
三、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一)通过联系电话或网上公众意见留言栏留言,联系人及电话:吴先生,0757-83331946。
(二)发电子邮件至邮箱 zhjsk@fszrzy.foshan.gov.cn。
(三)信件寄送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玫瑰东路2号,佛山市自然资源局综合技术科,邮编:528000。
附件:《佛山市规划行业诚信管理办法(二次征求意见稿)》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9月28日
《佛山市规划行业诚信管理办法(二次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企事业单位加扣分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