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自然资源局(佛山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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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岗位:佛山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测绘业务辅助工作岗位

人数:1名(需要从事外业测量管理工作,适合男性)

二、招聘条件

1、学历: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工程测量、大地测量或地理信息系统专业。

2、身体健康,年龄在30周岁以下(计算时间截止2009年10月31日)。

3、岗位要求:

(1)愿意履行事业单位聘员义务;

(2)熟悉计算机和信息系统操作;有乐于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善于沟通,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及应变能力。

(3)具备测量相关专业经验者优先。

 三、聘用方式

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三年,其中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间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聘用关系;胜任工作者,合同期满后,双方愿意续约的,续签聘用合同。

四、招聘程序

1、报名(资格审查)时间:2009年11月23日至11月24日,上午9:00-11:00,下午2:30-4:30。

报名地点:佛山市国土资源局人事科(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玫瑰东路2号),联系电话:83123962 82366012。

2、报名要求:报考者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和要求,持报名表、本人简历、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和相关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及本人近期免冠小一寸照片2张报名。经资格审查合格由市国土资源局人事科通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等事项。

3、考试事项

(1)笔试:内容为行政能力测试、测量及信息系统知识等。

(2)面试: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3)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

4、体检和考核

对考试合格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和考核的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广东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以确保聘用人员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身体素质。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可在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替补。

五、招聘管理及薪酬

拟招聘人员报市人事局批准后,按照《关于印发佛山市政府聘用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佛府[2004]124号)和《关于印发佛山市招考政府聘用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佛人字[2004]103号)文件规定,由佛山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与确定的辅助服务聘用人员签订《佛山市政府聘用人员合同书》,并办理相关手续。首次聘用期为3年,试用期2个月。薪酬为:本科学历月薪2200元。试用期薪酬按月薪80%标准计发。

关于信息中心招聘辅助服务聘员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