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自然资源局(佛山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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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档案、后勤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宣传、扶贫、政务公开工作。承担机关预决算、机关财务、资产管理等工作。承担综合调研、重要文稿起草、综合统计分析和年度计划编制等工作。联系人:林先生,电话:83382490

  (二)综合技术科。组织开展自然资源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编制自然资源管理行业技术标准、规程。组织编制市自然资源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负责城乡规划行业管理和全市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组织开展自然资源领域的交流合作。牵头办理人大议案、政协提案。负责单位内部审计工作。联系人:黄先生,电话:83382472

  (三)政策法规科。组织拟订规范性文件。承担有关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机关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统筹协调本系统依法行政和普法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开展行政职能监督,负责全局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和绩效管理。承担社会征信建设管理和政风行风评议工作。负责自然资源信访工作。联系人:殷小姐,电话:82281227

  (四)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科。建立自然资源定期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定期组织实施全市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开展水、森林、湿地和地理国情等专项调查监测评价工作。承担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汇交、管理、维护、发布、共享和利用监督。联系人:潘先生,电话:83308161 

  (五)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科(市政府调处自然资源争议办公室)。拟订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承担和指导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负责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工作。调处土地、林权等重大自然资源权属争议,承办本市与外市自然资源权属纠纷中本市方的工作。联系人:李小姐,电话:83386936

  (六)总体规划科。负责主体功能区规划、国土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多规合一”工作,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市级国土空间规划和涉及自然资源保护底线、开发上限的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划定蓝线并监督实施。牵头对涉及空间类其他专项规划进行统筹和审核。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组织制定规划编制年度实施计划。组织全市综合交通规划、轨道交通线网规划的编制和管理工作。联系人:任先生,电话:82366016

  (七)用地规划科。负责组织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地块开发细则的编制、审核等工作。组织和指导编制村庄规划编制。负责产业发展保护区的划定工作并实施监督。负责涉及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的专项规划编制和管理工作。负责办理规划条件。定期对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施情况和效果进行评估。负责“三旧”改造项目单元规划的审校、备案工作和涉及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的“三旧”改造项目单元规划初审。承担自然资源领域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工作。联系人:刘先生,电话:82281552

  (八)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拟定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政策和制度规范并监督实施。提出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及林地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和指导建设项目的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市实施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工作,承担农用地和未利用地用途转用的审核、报批工作。承担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工作。负责和指导临时用地和临时占用林地管理。负责承接省政府委托市人民政府行使的“三旧”改造涉及土地征收的审批职权,包括旧村庄集体建设用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完善土地征收手续、“边角地、夹心地、插花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以及完善集体和国有建设用地手续等审批事项。联系人:黄先生,电话:83218056 

  (九)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拟定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配合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交易规则和交易平台,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市场调控、监督管理和动态监测,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信用体系。按照法定权限对自然资源交易项目进行行业监督管理。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拟定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制定土地储备政策。组织实施建设用地供应,承担自然资源二级市场的管理,组织开展自然资源批后监管。负责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管理工作。承担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和资产核算工作,负责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开展评价考核,实施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负责“三旧”改造项目涉及用地的供地及批后监管工作,制定“三旧”改造地价计收和补偿标准。承担报市政府审批的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处置。联系人:杜先生,电话:82366035 

  (十)工程建设管理科。负责和指导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工作。负责和指导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审查及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组织全市地下空间专项规划的编制和管理工作,参与其他交通、市政类专项规划编制。负责“三旧”改造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规划设计方案审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牵头协调落实局环境保护相关工作。联系人:柏先生,电话:83382503

  (十一)耕地保护与生态修复科。拟定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负责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划工作,承担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工作。负责耕地保护政策与林地、草地、湿地等土地资源保护政策的衔接。负责设施农用地管理。负责拟定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政策,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负责市级重大生态修复工程,负责实施和指导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修复治理等工作。负责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管理和组织实施。负责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补偿制度。联系人:曾先生,电话:83200885

  (十二)测绘地理信息管理科。负责拟定全市测绘地理信息发展规划、计划并实施。承担测绘行业、测绘市场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测绘活动、质量,管理测绘资质资格和信用。组织实施市级基础测绘和地理信息资源建设等重大项目。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建立和管理全市测绘基准、测绘和地理信息系统。监督管理民用测绘航空摄影与卫星遥感。负责地理信息安全保密、成果管理和测量标志保护,审核重要地理信息数据。负责地图管理,审查向社会公开的地图,监督互联网地图服务,开展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提供测绘和地理信息应急保障,指导监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联系人:江先生,电话:83281022

  (十)森林防火与地质矿产科。负责拟订全市森林火灾防治规划、防护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火情早期处理等工作并监督检查。指导各区划定森林防火区、高火险区,规定高火险期等。组织、指导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地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组织编制和实施地质灾害防治、地质勘查各项规划。承担地质灾害的预防和治理工作,参与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编制实施矿产资源规划,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负责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储量及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相关工作,承担探矿权、采矿权审批登记。调处重大矿业权等权属纠纷。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牵头协调局安全生产工作。联系人:程先生,电话:83388109

  (十四)林业管理科(自然保护地管理科)。负责组织编制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组织实施国有森林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负责各类自然保护地和湿地资源保护管理工作。编制森林采伐限额,指导监督林木采伐、运输。负责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和资源状况评估,监督管理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物救护、繁育和疫源疫病监测。负责国有林场建设和发展。指导林区公路、护林员队伍的建设和管理。联系人:胡先生,电话:83363537

  (十五)林业发展科(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重点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组织指导造林绿化、全民义务植树、森林城市工作,负责生态公益林建设和古树名木保护管理。负责林业统计,组织协调全市林业产业发展。负责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管理工作。负责林木种苗管理和林业科技推广。负责推进林业改革相关工作。承担市绿化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林长制的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工作。联系人:何先生,电话:83306011

  (十六)执法监督科。负责组织拟订全市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管理、测绘违法案件查处的规范性文件并指导实施。指导、监督全市自然资源、国土空间管理和测绘违法案件查处。依法查处监督自然资源交易项目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查处各区违反自然资源、测绘管理法律、法规的重大案件,协调解决跨区域违法案件查处。负责指导、监督全市自然资源卫片执法和在线巡查工作。配合国家和省自然资源领域督察相关工作。指导全市自然资源执法队伍建设。联系人:李先生,电话:82366031

  (十七)规划建设科。主要负责统筹佛北战新产业园国土规划相关工作。负责产业园区发展研究。编制产业园区的总体规划、专项规划、详细规划,并指导组织实施。指导产业园区内建设项目的选址及可行性研究。协调产业园区内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及报批工作。协调产业园区内的土地储备和土地供应等工作。联系人:康先生,电话:82306190

  (十八)土地整备与改造管理科。负责“三旧”改造项目的土地管理和国土空间规划管理,组织制定“三旧”改造相关土地规划政策。组织编制市级“三旧” 改造相关专项规划,制定全市年度实施计划,指导各区编制专项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负责“三旧”改造项目单元计划的审核、备案。负责标图建库动态调整的审批和备案。负责指导各区“三旧”改造项目再开发土地整备工作。负责项目实施(改造)方案的组织编制与审查工作。负责全市“三旧”改造项目的土地统筹实施、监督和考评。负责组织开展全市村级工业园整治提升专项工作。负责统筹全市存量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联系人:曾先生,电话:82366022 

  (十九)城市设计科。负责组织拟订城市设计相关的政策与技术标准,建立和完善城市设计管理体系。负责组织总体城市设计编制及调整。负责组织重点地区的城市设计的编制及建设项目建筑景观方案审查工作。参与重要地区、重点公共建筑工程和跨区建筑工程的规划条件论证。组织划定绿线并监督实施。负责城市紫线保护规划的组织编制并实施监督。组织编制绿道规划和古驿道规划。联系人:黄先生,电话:82366038 

  (二十)人事科。负责局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队伍建设和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联系人:谢先生,电话:83300702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联系人:朱先生,电话:82366036 

  市自然资源局禅城分局、南海分局、顺德分局、高明分局、三水分局,作为市自然资源局的派出机构,正科级,实行垂直管理体制,承担所辖区域的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各分局分别加挂林业分局牌子。

  一、办公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玫瑰东路2号

  二、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2:0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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