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自然资源局(佛山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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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关于深入推进绿美生态建设的决策部署及《关于广泛开展春季植树活动的令》(广东省2026年第1号总林长令),5月12日上午,佛山市林业局联合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法院、市林业局高明分局,以及高明区检察院、高明区法院,在高明区明城镇开“植绿传情,法护家园”联合植树活动,以植树护绿为载体,参与西江流域国土绿化示范项目建设,助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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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市、区两级林业、公安、检察、法院系统的干部职工,在技术人员的指导下有序完成挖坑、扶苗、培土、浇水等环节。大家分工协作、干劲十足,一株株新苗很快成行成列,为春日佛山再添一片生机盎然的法治共建林。

  “林长+警长+检察长+森林法官”不是简单的部门叠加,而是责任与力量的深度融合。从联合巡林到联合植树,从法治课堂到多方协助,四方协作的链条正在不断延伸。行政监管、刑事打击、检察监督、司法审判拧成一股绳,把“破坏生态必追责、损害环境必修复”的法治共识转化为实实在在的护绿行动,让法治成为绿美佛山建设的最硬底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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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下来,佛山市将持续深化“林长+”协作机制,推动联合巡林、联合普法、联合修复等行动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打通行政与司法之间的协作堵点,凝聚林业、公安、检察、法院多方力量,以法治合力护航绿水青山,全力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美佛山样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