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自然资源局(佛山市城市更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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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不动产登记改革中,佛山市自然资源局不断深化“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改革,在不动产登记“双提升”“再提升”工作的基础上,全面推动不动产登记提速增效,提高便民利企服务水平。


  为进一步扩大佛山市不动产登记改革的宣传力度,帮助市场主体和群众了解政策、读懂政策、用好政策,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微信公众号推出#不动产登记知多D#栏目,持续加强不动产登记改革工作在市民心中的知晓度和满意度。



  2021年5月28日,佛山市印发《佛山市不动产登记“交付即交证”工作实施方案》,以推进不动产登记法治化、规范化、便民化、标准化、信息化为引领,突破传统政务服务理念,推出“交付即交证”创新举措,深化部门间信息共享集成,改造优化业务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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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地即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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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四至清晰权属无纠纷土地出让金和税款等规定税费缴纳完毕的出让土地,在用地单位申请且符合登记条件的前提下,自然资源部门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受理“交地即发证”申请,可在完成土地交付手续当天,为用地单位同步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验收即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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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工业项目建设的普通厂房和仓库(不含分割登记),在建设单位申请符合竣工验收登记条件的前提下,建设单位在申请联合验收时可同步申请“验收即发证”,自然资源部门与竣工联合验收相关部门联动,在工程建设项目联合验收通过后,为建设单位核发联合验收终审意见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意见不动产权证书

  

  “交房即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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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建商品房项目组织购房人进行房屋交付使用时,自然资源部门与住建、税务、金融机构等部门联动,在相关准备工作完成的前提下,可于房屋交付现场统一为购房人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即购房人收房的同时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交付即交证”建立起从土地交付到土地首次登记、从竣工验收到房地一体首次登记、从商品房交付到首次转移登记的不动产登记服务。接下来,佛山市将进一步深化信息共享集成,优化业务流程,确保“交付即交证”畅通高效运转,提高为民服务的效率性和便捷性,以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提升群众的满意度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