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自然资源局(佛山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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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食用农产品交易市场开办者、经营者和餐饮服务经营者:

  为有效应对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请全市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各类交易市场(场所)开办者、经营者以及餐饮服务经营者予以理解、支持、配合,主动加强风险防范意识,落实好疫病防控职责,履行社会责任,共同打好抗击疫情防控:

  一、各类交易市场(场所)开办者强化每日管理,全国疫情解除之前,全市禁止一切形式的野生动物交易活动。

  二、各餐饮服务经营者向消费者宣传文明卫生的生活方式和良好的饮食习惯,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不经营、不加工、不出售任何野生动物及其产品,不为上述活动提供场所。

  三、各餐饮服务经营者不得以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名称、别称、图案制作招牌、菜谱招徕、诱导顾客。

  四、各类交易市场(场所)开办者、经营者和餐饮服务经营者发现违法销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违反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或其他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线索时,请及时拨打12345、12315投诉举报。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