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自然资源局(佛山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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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地址:《佛山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试行办法》

      为加强我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合理开发利用地下空间资源,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保障相关土地权利人合法权益,市国土规划局制定《佛山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一、背景

地下空间是城市重要的空间资源,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是可持续发展的必然条件。近年来,随着佛山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土地资源的紧缺,特别是伴随着轨道交通的建设,导致用地规模和空间容量需求不断扩大,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成为佛山日益关注的重点问题之一。城市地下空间是解决土地资源、环境恶化等问题的有效途径。

目前国家、省层面关于地下空间专门立法尚属空白,市级层面规章规定指引滞后,地下空间开发政策依据准备不足,缺乏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权益保障和地下空间管理的相关依据。近两年,佛山市人大向市政府提出了关于完善地下空间相关配套政策的建议,制定地下空间管理办法已列入了“建立人民满意政府”的行动计划之一。

根据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为规范地下空间开发和管理,市国土规划局牵头制定《管理办法》。

    二、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三、基本原则

1、鼓励开发利用原则

鉴于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现实需要和存在困难,《管理办法》本着鼓励开发利用的原则,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范的前提下,促进地下空间合理、科学、有序的开发利用。

2、规范约束、加强指导原则

地下空间开发面临情况较为复杂,涉及部门众多,通过《管理办法》制定加强对地下空间的规范管理、加强对建设项目的指导。

  四、主要内容的解读

《管理办法》共分为七章四十三条,主要在以下5个方面进行了探索。

1、规划编制管理方面(第六条-第九条)。一是突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规划统筹作用,明确了地下空间规划是城市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实现了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与现有城市规划体系的衔接;二是明确了地下空间规划的总体原则,确立了合理分层以及项目之间同层、相邻、联通规则,并规范了地下空间出入口用地、通风口等特殊问题;三是明确了地下空间规划的编制、报批的要求和规定。

2、用地审批管理方面(第十条-第二十五条)。按照单建地下空间和结建地下空间的不同特点,分别明确了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确定了经营性单建地下空间实施招拍挂出让的基本原则,结建地下空间可随同地面建筑一并办理用地审批手续,明确了各种类型用地的取得程序,有利于规范和引导用地单位顺利办理各项审批手续。

3、工程建设管理方面(第二十六条-第三十三条)。一是规范地下工程建设管理,实现对地下空间的精细化管理。着重加强地下建设工程的施工管理。二是形成了全程规范化的管理体系,从设计要求、设计审查、施工许可、竣工验收、档案管理等方面加强对工程建设的有力控制和引导。

4、产权登记管理方面(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九条)。一是坚持在现行产权登记制度下建立地下空间登记制度,明确地下空间登记流程与要素;二是明确了地下空间产权分层登记原则。三是明确了历史遗留地下空间的登记原则,可以凭借规划报建、验收证明办理房地产权登记。

5、使用管理方面(第四十条-第四十二条)。加强地下空间建设后使用管理,从配合公共利益、日常管理和维护、保障人防工程的防空效能等进行了相关规定。

 

                                 2016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