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机构:
《佛山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管理暂行办法》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国土规划局反映。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月27日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5〕11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