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工业用地红线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机构:
《佛山市工业用地红线管理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自然资源局反映。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月13日
政策解读:《佛山市工业用地红线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佛山市工业用地红线管理办法》的一图读懂
附件:《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工业用地红线管理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24〕1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