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建用字〔2022〕31号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佛山市顺德区2022年度第六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顺德区人民政府:
经你区政府审核同意上报的《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顺德分局关于审批佛山市顺德区2022年度第六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请示》(佛自然资顺〔2022〕270号)收悉。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批复如下:
一、同意上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同意你区将顺德区伦教街三洲股份合作经济社的国有农用地22.8470公顷〔耕地1.6898公顷(其中水浇地1.6308公顷、旱地0.0590公顷)、园地12.9030公顷、养殖水面5.3264公顷、设施农用地0.8096公顷、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设施农用地)2.1182公顷,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未利用地0.5380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同时使用上述单位国有建设用地8.5105公顷。上述土地合计31.8955公顷经完善相关手续后依照规划安排作为上述单位建设用地。
二、该批次用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安排为城乡建设用地,供地时土地用途应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规划安排相符;同时,供地方式、供地规模、供地标准等应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切实做到节约集约用地。
三、同意上报的补充耕地方案,对应核销耕地数量、水田规模和标准粮食产能指标(确认信息编号:4400000202202493206),已落实占补平衡。
四、你区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应按照有关规定发布公告,保障有关土地权利人的知情权
五、使用土地涉及有关税费的收缴或调整,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六、具体项目供地情况须按规定报备。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6月8日
粤公网安备 440604020004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