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厅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的要求,我局计划组织开展 2024年度全市地质勘查活动和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依据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地质勘查活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广东省行政检查办法》《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实施细则》等。
二、检查对象
佛山市注册的乙级资质地质灾害防治单位全覆盖。
三、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采取内业核查、实地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实地查看有关现场,抽查资质单位相关材料,由执法检查人员填写相关监督检查记录表,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
四、检查内容
(一)地质勘查和地质灾害防治单位共同检查内容。
1.是否落实地质勘查活动监管管理有关要求和相关标准规范。
2.地质勘查和地质灾害防治活动中是否存在弄虚作假行为。
3.是否按规定及时在监管平台填报公示本单位地质勘查和地质灾害防治活动等信息。
4.内部管理是否规范。包括质量和安全管理体系等制度建设实施情况。
5.是否按《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勘查和测绘行业安全生产管理的指导意见》(自然资发〔2021〕47号)规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野外作业安全风险防范。
(二)地质灾害防治单位专项检查内容。
1.是否存在无资质证书或超越资质许可违法承揽地质灾害防治业务。
2.是否以其他单位的名义或者允许其他单位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地质灾害防治业务。
3.是否存在伪造、变造、买卖资质证书违法行为。
4.核实资质申报材料的技术装备、人员、业绩等真实性,是否存在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资质。
5.是否及时办理地质灾害防治资质变更、注销等手续。
五、检查时间
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4年10月底前开展检查工作。
六、检查组组成
检查工作由市自然资源局统一组织实施,从市局森林防火与地质矿产科、各分局地质管理科室抽取工作人员,并从技术支撑单位抽取地质专业技术人员组成检查组。
七、工作要求
(一)被检单位接到通知后应积极准备相关资料,做好迎检准备。对故意隐瞒有关项目信息逃避检查和不配合检查的,将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检查组应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行政执法有关要求,规范监督检查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完善检查全过程记录及案卷文书,依法依规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
(三)加强监督检查结果的运用,及时公布检查结果。对于检查发现存在问题的,由市自然资源局出具《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并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7月12日
附件:2024年佛山市地质勘查和地质灾害防治活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记录表.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