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自然资源局(佛山市城市更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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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4日,市自然资源局二级调研员吴福明同志带队到高明区开展石山庙岭矿山出让工作调研和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市局地质矿产与测绘管理科负责人、高明分局副局长劳志强和相关科室负责人陪同检查。

  检查组听取了分局安全生产和石山庙岭矿山出让工作进展情况汇报。根据现场检查调研情况,检查组就石山庙岭矿山出让等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分局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政策文件组织实施采矿权出让工作,对于高铁线路安全距离等不确定因素,要在出让公告中明确告知。针对个别矿山企业未按期办理采矿权延续,检查组要求高明分局督促相关矿山企业要及时整改,尽快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按相关规定办理采矿权延期手续,签订矿业权出让合同;要督促辖区各矿山企业按时完成 2023 年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工作,并认真做好绿色矿山建设和安全生产等相关工作。

  吴福明强调,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蒙古阿拉善左旗露天煤矿坍塌事故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市安全生产视频会议精神。清明和汛期临近,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压紧压实各级责任,全面开展各类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加强督导检查,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要加强宣传培训,完善各种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增强防灾减灾和安全防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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