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的统一规划,促进矿业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提高矿产资源对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的通知》和《市县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要点》等要求,结合佛山市矿产资源特点,制定《佛山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编制环境影响评价篇章由广东省佛山地质局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等相关规定,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为让公众充分了解《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信息,接受社会公众监督,现就《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信息公示,征询公众意见。
一、规划名称及概要
(一)规划名称:佛山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
(二)规划范围:规划范围为佛山市所辖行政区域,包括禅城、南海、顺德、高明和三水区,面积3797.72km2。
(三)规划期限:2021~2025年。
1.矿产资源开发与保护目标:佛山市采矿权总数规划期内控制在15个以内,建筑用石料采石场总量控制为10个;大中型矿山比例达到60%以上。
2.绿色矿业发展与矿山环境生态修复目标:持证在采矿山达到绿色矿山标准比例100%。规划期内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面积34.40公顷,矿山环境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面积165.33公顷。
3.民生地质服务拓展与深化工程目标:完成全市城市综合地质调查项目。
4.重大基础建设建筑石料资源保障工程目标:2022年底前按广东省下达的建筑碎石类建筑石料和配套机制砂产能任务要求,其中高明区800万立方米/年,三水区200万立方米/年。
(四)2035年规划展望:全面建成以绿色勘查、绿色矿山开发利用与保护为基础的绿色矿业新体系,绿色矿业基本达到高质量发展水平。新技术新方法新设备得到普遍推广应用,矿山生态环境得到根本改善。矿山智能化监测监管体系更加完善,矿业发展与经济社会建设实现同步协调发展。
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及主要内容
(一)评价工作程序: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程序为收集规划背景资料、调查资源环境状况、编制环境影响报告、组织专家评审、报告书修改完善、报生态环境部门审查。
(二)主要工作内容:调查规划实施区及其周边的自然环境、社会经济状况及水、气、声、土壤、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及主要环境问题,调查区域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规划实施可能涉及的主要环境敏感区域;通过规划分析、评价,识别主要环境影响特征,预测分析规划实施可能带来的社会、生态和环境影响,通过发展规划与相关规划的协调性分析,评价规划布局等合理性,从环境保护角度,提出减缓规划的环境影响原则性措施和建议。
三、公众意见征求范围和方式
欢迎企事业单位、环保热心人士采用邮件、电话、信函或来访等方式,向承担此次规划评价工作的编制单位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并请留下姓名、住址、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以便必要时进行回访。环境影响评价单位会将公众对环境保护方面的合理化意见、建议写入环评报告,并由规划编制单位及时对《规划》进行修改完善。
为了做好本次规划环评工作,重点针对以下内容征求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一)公众对当地环境质量现状的意见和建议;
(二)公众对规划实施涉及的环境问题和影响的意见和建议;
(三)公众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四)其他有关规划的环保相关意见和建议。
请在公告后5个工作日内,将您的意见以信件、邮件、电话的等形式及时反映给规划编制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四、规划编制单位和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一)规划组织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佛山市自然资源局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玫瑰东路2号 联系人:彭莉珊 电 话:83381356
(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广东省佛山地质局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卫国路43号 联系人:陈 胜 电 话:83380658 邮箱:1098337390@qq.com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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