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自然资源局(佛山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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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第一批历史建筑保护图则》批后公告

       为了进一步落实《佛山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对历史建筑的保护要求,加强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保护管理,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促进城市建设与历史文化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佛山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特编制《佛山市第一批历史建筑保护图则》。

       本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由市自然资源局于2018年9月27日起印发实施(批文号:佛国土规划通〔2018〕535号)。市民可登录佛山市自然资源局网https://fszrzy.foshan.gov.cn查阅相关规划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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