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自然资源局(佛山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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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佛山市禅城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贺丰北片区产业项目、城市秀台碧道项目)》经佛山市自然资源局批复同意(审批编号:44060420210004)。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8〕64号)及《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0〕166号)等相关要求,现将成果有关内容予以公告:

  一、预留规模落实原因和依据

  为保障“十四五”近期急需落地建设的重大基础设施和重大产业项目用地需求,经佛山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禅城区使用预支建设用地规模5.0282公顷,用于解决禅城区贺丰北片区产业项目、城市秀台碧道项目建设用地的需求。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0〕166号)的有关规定,现编制了《佛山市禅城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贺丰北片区产业项目、城市秀台碧道项目)》。

  二、预留规模落实方案情况

  本次预留规模落实方案的落实地块位于南庄镇贺丰村和石湾镇街道石头村,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2.2126公顷(其中耕地(含可调整地类)0.1231公顷),建设用地2.2073公顷,未利用地0.6083公顷。

  三、土地调控指标变化情况

  本次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后,禅城区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保持不变;建设用地总规模增加3.3504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和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均增加5.0282公顷。

  四、公告方式

  本次公告采用网络公告和现场张贴公告材料两种方式,其中网络公告为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现场公告地方为佛山市自然资源局禅城分局、石湾镇街道办事处、南庄镇人民政府、贺丰村及石头村。

  五、批准机关:佛山市自然资源局

  六、批准时间:2021年11月19日

附件1:佛山市禅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土地调控指标变化情况表.docx 附件2:落实地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落实前).pdf 附件3:落实地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落实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