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自然资源局(佛山市城市更新局)

简体版 繁体版

各分局,各区测绘成果质检机构,各测绘单位:

  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组织开展 2022 年度行政检查工作的通知》部署,以及我市测绘地理信息安全管理和联合测绘质量管理的要求,我局计划组织开展 2022年度全市测绘地理信息活动监督管理“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广东省测绘条例》、《广东省行政检查办法》、测绘地理信息质量管理办法》、《测绘资质管理办法和测绘资质分类分级标准》等。

  二、检查对象

  (一)在佛山市从事测绘地理信息活动的测绘资质单位,包括外省市来佛山的测绘资质单位,不与国家和省级检查对象重复。结合测绘项目的生产和质检进展情况,以随机抽查方式确定检查对象。

  (二)市、区两级测绘成果质量检验机构。

  三、检查内容

  (一)测绘资质单位测绘资质条件符合性情况,外来测绘单位重点核查在市测绘网上的信用登记材料。

  (二)测绘资质单位测绘成果质量控制情况,重点抽查联合测绘项目、宅基地测绘项目以及地下管线测量项目。

  (三)市、区两级测绘成果质检机构对入库测绘项目成果质量开展检验的规范性和准确性情况。

  (四)测绘资质单位与外国组织或者个人在我市合作从事测绘活动情况。

  (五)测绘资质单位落实测绘安全生产管理和涉密测绘地理信息数据安全保密管理工作。

  1.结合《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测绘安全生产和风险管控的通知》《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等要求,市级检查同步开展测绘安全生产监督工作。重点对被抽查的测绘资质单位落实测绘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接受属地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包括:一是建立健全测绘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二是开展测绘安全风险隐患自查及向属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上报情况;三是参加主管部门及自行组织的测绘安全生产培训情况;四是自行开展测绘安全生产检查及接受主管部门测绘安全生产抽查情况;五是测绘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情况。

  2.涉密测绘地理信息成果生产、保管、复制、转借、销毁等重点环节管理情况;涉密测绘地理信息成果电子数据的存储、传输和使用情况。检查标准参照《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佛山市自然资源局涉密测绘成果保密管理办法)(佛山市自然资源局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办法)的通知》中的规定。

  四、检查时间

  (一)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2年12月底开展检查工作。

  (二)检查组每月初制定检查计划并以电话方式将具体检查时间通知被检对象。

  五、检查组组成

  年度检查工作由市自然资源局统一组织实施,从市局地质矿产与测绘管理科、地理信息管理科及各分局测绘管理科室抽取工作人员,并从各区级测绘成果质检机构、第三方技术支持单位抽取测绘专业技术人员组成检查组,市测绘行业协会派员协助检查。检查组技术人员在检查期间的食宿和交通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相关财务规定承担。检查组成员名单和分工另行通知。

  六、检查方式 

  (一)对测绘资质单位的检查分为非成果类检查和成果类检验,其中,非成果类检查采用被检单位自查和检查组复查、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对测绘成果质检机构的检查,由检查组从完成本级质检的测绘项目库中随机抽取项目成果资料,对质检机构检验过程规范性和成果质量评定的准确性出具报告或意见。

  七、工作要求

  (一)被检单位接到通知后应积极准备相关资料,做好迎检准备。

  (二)检查组应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行政执法有关要求,规范监督检查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完善检查全过程记录及案卷文书,依法依规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测绘监督检查工作。

  (三)加强监督检查结果的运用,及时公布检查结果。对于检查发现存在问题的,由市自然资源局出具《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并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记入行业信用失信信息。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2月21日

  (联系人:何建强  联系电话:83382475,刘辉  联系电话:8312 39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