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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城市更新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市委、市政府:

       2020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市2020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要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扎实部署、细化责任、强化督导、狠抓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稳步推进。现将有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扎实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活动和落实“第一议题”学习、“三会一课”等制度。深入组织开展宪法、党章和党内法规、自然资源法律法规政策、民法典的学习教育,培养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

(二)认真履职尽责,严格依法审批。

       严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省、市关于城市更新和“三旧”改造有关政策,认真覆职尽责,推动我市城市更新工作高质量发展。截至2020年11月共完成标图建库审核及备案项目117宗,面积1692.9公顷。已完成单元计划审批及备案51项、面积1861.76公顷;受理单元规划8项,已完成单元规划审查4项、面积127.38公顷。共受理“三旧”用地报批件39宗、面积235.02公顷,已批复36宗、面积189.78公顷(其中2019年收件跨年度批复10宗,面积42.43公顷),正在审查13宗、面积 87.67公顷。共受理“三旧”改造项目方案报批件9宗,面积118.89公顷,已批复8宗,面积94.47公顷,正在审查1宗,面积24.42公顷。2020年全市新增实施“三旧”改造面积20097.88亩,完成改造面积11629.44亩。城市更新三年行动中心城区市重点推进的108个项目,目前实质性启动50个,村级工业园整治提升累计完成土地整理13.31万亩,其中2020年完成8.57万亩,排在全省前列。

(三)深化审批改革,提高审批效率。

        一是优化管理流程,出台《佛山市城市更新(“三旧”改造)全流程管理操作细则》,搭建城市更新“四阶段”管理架构,明确主体部门权责,明晰各阶段工作的主要内容与要求。我们将用地报批、实施方案报批与用地批复报批同步进行,市政府签批一次即可直接印发批复文件。同时将“三地”认定审核与单元计划审核结合,同步进行,不再单独报审。通过规范和简化办理流程,容缺预审和同步报批机制,大大提高审批效率。二是改革审批模式,在严格落实法定程序、严格审查标准的前提下,进一步优化市级层面审查、审批程序,针对疫情影响,我们依托OA办公系统和省厅土地决策系统,以征求联审意见函形式作为召开佛山市建设用地审批(审核)联席会议的主要方式,经局内外各部门意见通过后,即启动市政府审批和开单缴费工作。三是提高业务工作信息化水平。目前标图建库审查工作已实现全程网络办理,无纸化审批。审查办理环节公开透明、全程可查。市局对各区上报的审查件最快可实现当天出具审查意见当天上报省厅。同时将以往的半年备案一次改为实时备案,大大缩短标图建库办结时间。  

(四)深化放管服改革,创造良好营商环境

       按照能放尽放、加强管理的思路。今年以来按照上级指示,做好审批事权下放及管理工作。一是经市政府批准,对经顺德区人民政府批准确定并报市自然资源局备案的2018年至2020年顺德村级工业园改造项目范围内的标图建库、单元规划(佛山市中心城区除外)、改造方案、完善用地手续等审批(管理)事项已下放给顺德区人民政府、市自然资源局顺德分局及区相关部门。二是将南海区建设广东省城乡融合发展改革创新实验区范围内单元规划(佛山市中心城区除外)、实施方案,完善集体建设用地和完善国有建设用地手续等审批事项下放至南海区政府、南海分局及区相关部门,已获市政府批准。三是支持禅城区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综合试点,拟将试点范围内的部分审批事项下放禅城区政府、禅城分局及区相关部门,目前也已出具下放事项意见待市政府审定。四是加强监管帮带。对下放的事权组织审批资料抽查2次,对审批质量进行检查,及时发现指出问题。组织审批人员轮训带教2批,提高各级人员依法行政能力素质。

(五)完善配套政策,推进城市更新工作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为健全佛山市城市更新政策体系,推进佛山市城市更新项目审批管理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提升审批效率和管理效能,经深入调查研究,我局牵头编制并出台《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管理规定的通知》;组织编制《佛山市旧村居改造项目实施指引》,正在公示征询社会公众意见;组织修订完善土地收益分配政策规定,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组织编制《佛山市微改造项目管理实施指引(试行)》、《佛山市微改造项目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申报指引》等系列微改造政策文件,其中《佛山市微改造项目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申报指引》已正式下发,《佛山市微改造项目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已形成初步成果正在第二轮征求意见。同时,对“三旧”改造用地标图建库、六个“三旧”用地报批事项、实施方案审批等事项进行全面梳理,编制了《佛山市城市更新(“三旧”改造)用地报批管理手册(试行)》、《佛山市城市更新(“三旧”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申报指引》及各事项的办事指南,进一步明确从申请单位申请到镇街受理,到各区分局组卷初审到市政府印发批复的全流程和具体环节,细化审查标准。从源头上提高送审材料质量,防止因组卷质量不高造成补正耽误审批进度。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深入推进阳光政务建设

       严格践行“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把政务公开贯穿政务运行全过程,进一步从建立制度、加强领导、扩大信息、做好保密、及时更新、按时答复等方面推进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行政审批的事项、依据、条件、时限等内容,实时公开各项业务的办理结果,随时公布动态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内答复市民咨询,回应政务舆情;遵循“谁审查、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先审查、后发布”和“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确保政务公开内容无涉及国家秘密和内部敏感事项。截至2020年12月,公布各类信息251条,其中,工作动态24条,政策法规18条,“三旧”改造用地报批6项,规划计划3条,“三旧”改造标图建库动态调整公示145条,“三旧用地审批45项,改造方案(实施方案)审批9项,城市更新典型案例1项,及时地保证了市民的知情权。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城市更新法律规章体系还未构建完备。市层面关于城市更新的办法还未出台,依法行政的相关依据基础还未打牢。另外,对于已出台的政策法规理解把握还需进一步加强。由于“三旧”改造主要以政策文件为依据,各级对政策理解存在不一致的问题,市级审核中发现个别项目的报批条件不符合省相关政策规定。

       二是依法审批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高。审批管理工作涵盖国土、规划等多项领域,要求审批管理人员既熟悉各项专业知识,还要掌握法律知识。少数基层单位人员流动较快,依法审批能力、经验参差不齐,组卷材料质量有时不高,个别项目材料补正时间较长,影响审批进度。

       三是城市更新项目实施监督机制还有待进一步构建和完善。我市城市更新项目的实施仍然偏重事前规划、计划和事中的改造过程跟踪,对于事后的实施结果的跟踪、检查和总结评估仍然处于起步或空白,市层面相应的规章制度还未建立。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切实增强推进法治建设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在上级党组织的坚强领导下,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结合实际工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强化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打造廉洁高效的审批管理队伍。

(二)全面提升人员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

       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理念,恪守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等依法行政基本要求,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不断提升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确保在法治轨道上优质高效推进城市更新审批管理工作。

(三)进一步完善法治政府建设的相关制度。

        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紧紧围绕“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法治政府的总体建设目标,通过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政务服务系统,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完善内部监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推进法治工作再上新台阶。

佛山市城市更新局

2020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