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城市规划委员会会议决议
(2018年12月20日佛山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发展与策略
专业技术委员会2018年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2018年12月20日下午,佛山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发展与策略专业技术委员会召开了2018年第十九次会议。会议由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副秘书长、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局总规划师刘宏主持。与会人员审议了《汾江河(佛山水道)沿线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片区(化纤厂、冯了性地块)蓝线规划调整(议题一)、《佛山市南海区NH-A-09-10编制单元(桂城街道东二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议题二)、《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NH-H-63-01、NH-G-49-03、NH-G-47-01编制单元(金沙中学片区、日资中小企业园片区、南沙工业区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议题三)、《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官窑城区NH-F-39-04、05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议题四)、《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NH-F-37-02、03、04,NH-F-36-01,NH-FED-34-01、04,NH-F-38-04、05管理单元(狮山镇第二阶段控制性详细规划04标段)控制性详细规划》(议题五)。
经投票表决,有效委员表决票共11票。对议题一:同意10票,不同意1票。对议题二:同意11票,不同意0票。对议题三:同意10票,不同意1票。对议题四:同意9票,不同意2票。对议题五:同意10票,不同意1票。议题一、议题二、议题三、议题四、议题五同意票数均达到或超过8票,即超过与会委员的2/3。按相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议题一、议题二、议题三、议题四、议题五,请编制单位按会议提出的修改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法定程序上报审批。
佛山市城市规划委员会
2018年12月25日
粤公网安备 440604020004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