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自然资源局(佛山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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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与实行“房地合一”登记制度的地方不同,佛山四区之前实行的是房产、土地分开登记,住建(房管)部门和国土部门都有各自运行的登记系统,个别区还开发了自己的登记系统,要将分散在各部门的登记职责、业务规程及各登记系统整合在一起,难度相对较大。今年以来,根据国土资源部的要求和省国土资源厅的工作部署,我市克服了各种困难,主要做好三方面的工作:一是将登记职责和人员整合在一起。20156月,市、区两级不动产登记局挂牌成立;11月,各区全部成立了不动产登记中心,人员基本到位。二是建设不动产登记系统(过渡期)。市国土规划局与市住建管理局、各区国土部门以及各相关技术公司召开多次协调会、研讨会等,研究解决系统对接等问题,并在系统建设过程中遇到问题及时沟通解决。三是做好颁发不动产权证书的准备工作。第一是由市国土规划局牵头,会同市住建、农业及各区不动产登记机构讨论确定了新不动产登记业务类型,将原分散在各部门的登记业务整合成119项新业务;第二是与编办、法制局、市中院等部门讨论研究我市不动产登记用章及不动产登记机构主体资格等问题,以会议纪要的形式明确由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直属的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办理本辖区的不动产登记业务,以“佛山市XX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不动产登记专用章”进行登记发证;第三是在征求各区房产、土地测绘单位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我市明确不动产登记图样有关要求,以下发文件形式统一图样标准,并增加二维码,存储不动产单位号码等相关信息,只要登记窗口工作人员扫描二维码,就可自动输入不动产单元号,实现了房屋信息挂接土地信息(即房屋落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