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自然资源局(佛山市林业局)
简体版
繁体版
首页
政务公开
业务专题
在线办事
互动交流
网站导航
数据开放
机构职能
|
法规公文
|
规划计划
|
财政预决算
|
人事信息
|
信息公开
|
工作动态
|
通知公告
|
专题专栏
|
双公示
|
人大建议及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党建工作
|
其它信息
|
权责清单
|
公共服务事项清单
|
土地管理
|
城乡规划
|
测绘信息管理
|
地矿管理
|
政务服务
|
表格下载
|
电子报批
|
网上调查
|
对外联系方式
|
网上信访
|
咨询投诉
|
知识问答库
|
网站地图
|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专题专栏
>
佛山市不动产登记
问:原有关职能机关核发的各类产权证是否仍然有效?
发表单位:
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局
发表时间:
2015-12-29 14:58
分享至:
答:原有关机构发放的各类产权证仍然有效。坚持“不变不换”和方便企业群众原则,只要不动产权没有变更和交易,就不换发新的《不动产权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