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自然资源局(佛山市城市更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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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 言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佛山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的要求,由佛山市规划局编制的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政府支出和收费、存在的主要问题和2009年工作计划。市规划局网站 www.fsgh.gov.cn  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市规划局,联系电话:0757—82321133。

一、概 述

       近年来,佛山市规划局一直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推进,及时公开行政审批的事项、依据、条件、时限等内容,公示、公开各类城乡规划成果,随时公布动态信息,及时答复市民咨询,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奠定了结实的基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佛山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要求,2008年7月,市规划局在原有政务信息公开的基础上,进一步从建立制度、加强领导、扩大信息等方面推进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受机构编制限制,市规划局指定2名兼职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此项工作;设立了2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市规划局、市城市规划展馆),同时在市政府和市规划局的网站公开政府信息,市民可在网上随时查询信息;并要求各区规划分局也设置专门的申请受理点。截至2008年底,市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迈向规范化、制度化、系统化的轨道,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等工作顺利开展。

       2008年,市规划局在以往政务信息公开的基础上,按照《条例》和《办法》的要求,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局长任政府信息公开小组组长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机关办公室,由办公室指定2人(兼职)负责日常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区分局和局直属单位以及机关各科室分别指定1名信息员(兼职)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员主要向市局办公室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包括行政审批、城乡规划、规章文件、人事任免、重要会议等方面的信息,以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公开。

       二是完善规章制度。根据《条例》精神,结合市规划局实际,制定了《佛山市规划局城乡规划信息公开管理制度(试行)》(以下简称《制度》),以此来规范内部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确定了政府信息的公开原则,界定了职责,明确了主动公开、免予公开、依申请公开的内容,规范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程序、形式、地点,提出了保密审查的原则和程序,规定了公开时限和保存时间,等等。同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评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年度评优的考核指标之一,为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证。

       三是扩大公开范围。在《条例》实施之前,市规划局主要公开了机构职能、城乡规划、行政审批、规章文件等内容。《条例》的实施,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了更好地保障市民对城乡规划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市规划局主要在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上下功夫。首先是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在原有的基础上增加了人事任免、统计数据、资金信息等方面的内容;其次是增加信息公开的深度,在满足保密要求的前提下,尽量增加信息量;最后是对信息公开内容进行了分类和归纳,系统地进行了公开。

       四是优化审批事项。2008年,市规划局被佛山市政府列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试点单位之一。自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来,市规划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以及有关政策和简政放权的要求,对全局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清理,清理后确定的审批事项共5项(包括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项目选址审批、建设工程规划验收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设档案竣工核验)。目前,除建设档案竣工核验外,市规划局已将属于执行规划环节的4个审批事项均已委托各区规划分局进行许可。市规划局只对市属项目、跨区域或者重点地段、重点地区的建设项目以及战略资源进行直接行政许可。

       五是提高服务水平。在市规划局门户网站的显要位置设立“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专栏下面设相关文件、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年度报告、意见箱共5个二级栏目;市民只要根据二级栏目就可既方便又快捷地检索、查找到自己所需的相关规划信息。同时,在市规划局门户网站上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调查,了解和征求市民对市规划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意见和建议,以便进一步完善和改进网站建设,更好地为市民提供更优质、更高效、更快捷的服务。

       六是加强保密审查。政府信息中有少部分信息涉及到国家机密、个人隐私,必须进行保密审查,把好保密审查关,以防止泄密事件发生。为了做好信息公开安全工作,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公开的政府信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凡是涉及城市电力、电讯、给排水、防洪、排涝、人防等专项规划的内容(含文字和图片,图片包括现状图、规划图)都不能公开。政府信息公开、规划公示、信息查询、图纸利用都进行逐级保密审查,防止涉密事件的发生。对在实际工作中难以把握的保密内容则及时地请示有关领导和部门。

二、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2008年,市规划局主动公开的信息有70条,依申请公开的停息有3条。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主要有:机构职能、规章文件、规划计划、行政许可、人事任免、重要会议、重要活动等。依申请公开的内容主要有信访、议案、提案的办理情况。

三、政府支出与收费

       自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财政支出列为局日常办公经费,目前还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支出。

       市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尚未实行收费。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2008年,市规划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在规范化、制度化、系统化,以及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上都做了一定的工作,但由于这项工作才起步,且都是兼职人员在参与,因此与《条例》和《办法》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距离,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兼职工作人员的水平有待提高;

       (二)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有等扩大;

       (三)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加强;

       (四)相关制度或细则有待完善。

五、2009年工作计划

       以“公正、公平、便民”为原则,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保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公民的生产、生活,以及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一)加强培训和宣传工作。组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培训,增强机关工作人员的信息公开意识,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并建立例会制度,定期组织市规划局、各规划分局共同研讨和解决工作中的难点和热点问题。

       (二)进一步完善市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流程。升级优化信息公开管理和操作系统,以信息技术为支撑,规范市规划局和各规划分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办理行为,实现市、区两级信息资源共享,加强对各规划分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和监督。

       (三)完善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规定。拟制定《佛山市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查规定》和《佛山市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均为暂名)。

       (四)加强政府信息的时效性。准确把握和判断日常工作中产生的各类政府信息,并及时公开;及时更新政府信息栏目的内容。

 

二○○九年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