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自然资源局(佛山市城市更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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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优化营商环境政策,以及我市优化营商环境一号工程有关工作要求,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优化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的实施意见》(佛府办函〔2021〕92 号),现对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工程验线工作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本通知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认定按照《佛山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认定操作细则的通知》(佛政数函〔2021〕73 号)执行。

        二、按照《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优化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的实施意见》(佛府办函〔2021〕92号),为进一步减少审批环节,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免于办理建设工程验线审批。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的规划验线工作在放线阶段一并实施,实行多测合一、一测多用,避免重复测绘。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涉及行政审批的全流程多测合一服务,由自然资源部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符合相应资质要求的测绘单位开展。为保证工作质量,自然资源部门在委托测绘单位放线时,应要求测绘单位放线后组织复检人员做好实地复核和报告检查工作:

(一)实地复核测量工作内容包括:

1、现场放线桩及引桩是否保存完好;

2、检查放线起算控制点准确性,确认无误后方可应用;

3、现场复核测量放线桩点坐标,复核坐标与条件坐标计算

的点位较差。

(二)放线成果报告检查。检查放线点是否有效合理、规划

放线平面图是否绘制正确、测量手段是否合理等。

三、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试行 2 年。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1 年 9 月 28 日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工程验线工作要求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