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处罚名称 | 处罚类别1 | 处罚类别2 | 处罚事由 | 处罚依据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处罚结果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机关 | 当前状态 | 备注 |
佛国土执法(罚)字〔2017〕第1号 | 陶某某未经批准擅自占用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狮北村岗头股份合作经济社(土名)“北面社后面”地段的土地建设厂房 | 罚款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 非法占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及《广东省国土资源厅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 | 陶某某 | 1.处以罚款共计人民币13169.8元,并责令其尽快补办用地手续; 2、没收其在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狮北村岗头股份合作经济社(土名)“北面社后面”地段土地上建设的厂房; 3、责令其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给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狮北岗头股份合作经济社 |
2017/03/27 | 佛山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局 | 正常 |
粤公网安备 440604020004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