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自然资源局(佛山市城市更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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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档案、后勤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宣传、扶贫、政务公开工作。承担机关预决算、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承担综合调研、重要文稿起草、综合统计分析和年度计划编制等工作。负责人/电话:林坤贤83382490

(二)综合技术科。组织开展自然资源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编制自然资源管理行业技术标准、规程。组织编制市自然资源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负责城乡规划行业管理和全市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组织开展自然资源领域的交流合作。牵头办理人大议案、政协提案。负责人/电话:黄仲华:82366008

(三)政策法规科。组织拟订规范性文件。承担有关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机关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统筹协调本系统依法行政和普法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开展行政职能监督,负责全局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和绩效管理。承担社会征信建设管理和政风行风评议工作。负责人/电话:殷瑾82281227

(四)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科。建立自然资源定期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定期组织实施全市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开展水、森林、湿地和地理国情等专项调查监测评价工作。承担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汇交、管理、维护、发布、共享和利用监督。负责人/电话:李武龙83382491

(五)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科(市政府调处自然资源争议办公室)。拟订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承担和指导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负责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工作。调处土地、林权等重大自然资源权属争议,承办本市与外市自然资源权属纠纷中本市方的工作。负责人/电话:朱治国83382484

(六)总体规划科。负责主体功能区规划、国土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多规合一”工作,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市级国土空间规划和涉及自然资源保护底线、开发上限的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划定蓝线、绿线并监督实施。牵头对涉及空间类其他专项规划进行统筹和审核。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组织制定规划编制年度实施计划。负责人/电话:刘敏坤82281552

(七)用地规划科。负责组织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地块开发细则的编制、审核等工作。组织和指导编制村庄规划编制。负责城市紫线保护规划的组织编制并实施监督,以及产业发展保护区的划定工作并实施监督。负责涉及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的专项规划编制和管理工作。负责办理规划条件。定期对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施情况和效果进行评估。承担自然资源领域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工作。负责人/电话:高国平83990014

(八)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拟定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政策和制度规范并监督实施。提出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及林地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和指导建设项目的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市实施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工作,承担农用地和未利用地用途转用的审核、报批工作。承担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工作。负责和指导临时用地和临时占用林地管理。负责人/电话:黄泽鸿83218056 

(九)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拟定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配合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交易规则和交易平台,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市场调控、监督管理和动态监测,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信用体系。按照法定权限对自然资源交易项目进行行业监督管理。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拟定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制定土地储备政策。组织实施建设用地供应,承担自然资源二级市场的管理,组织开展自然资源批后监管。负责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管理工作。承担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和资产核算工作,负责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开展评价考核,实施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承担报市政府审批的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处置。负责人/电话:杜小刚82366035

(十)工程建设管理科。负责和指导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工作。负责和指导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审查及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组织全市综合交通规划、轨道交通线网规划、地下空间专项规划的编制和管理工作,参与其他交通、市政类专项规划编制。组织编制绿道规划和古驿道规划。牵头协调落实局环境保护相关工作。负责人/电话:黄辉82366038

(十一)耕地保护与生态修复科。拟定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负责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划工作,承担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工作。负责耕地保护政策与林地、草地、湿地等土地资源保护政策的衔接。负责设施农用地管理。负责拟定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政策,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负责市级重大生态修复工程,负责实施和指导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修复治理等工作。负责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管理和组织实施。负责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补偿制度。负责人/电话:潘志坚83382487

(十二)地质矿产与测绘管理科。组织编制和实施地质灾害防治、地质勘查各项规划。承担地质灾害的预防和治理工作,参与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编制实施矿产资源规划,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负责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储量及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相关工作,承担探矿权、采矿权审批登记。调处重大矿业权等权属纠纷。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组织制定全市测绘发展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基础测绘等重大测绘项目。负责测绘行业管理政策,监督管理测绘活动、质量,管理测绘资质资格。监督管理民用测绘航空摄影与卫星遥感。牵头协调局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电话:程德均83388109

(十三)地理信息管理科。组织制定全市自然资源的信息化中长期规划与阶段性工作计划,负责自然资源管理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建立健全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各类业务数据入库、共享以及业务统计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建设、管理和共享应用。负责地理信息安全保密、成果管理和测量标志保护,审核重要地理信息数据。负责地图管理,审查向社会公开的地图,监督互联网地图服务,开展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提供地理信息应急保障,指导监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负责人/电话:江卓明83382472

(十四)森林防火科。拟订全市森林火灾防治规划、防护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各区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和火情早期处理等工作。指导各区划定森林防火区、高火险区,规定高火险期等。组织、指导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地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负责林业安全生产。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公路、护林员队伍的建设和管理。负责人/电话:何持卓83363537

(十五)林业科(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市绿化委员会日常工作。组织实施重点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监督开展造林绿化、全民义务植树、森林城市工作,承担古树名木保护管理。组织指导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组织编制林业产业发展规划。负责林木种苗管理和林业科技推广。负责推进林业改革相关工作。组织编制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组织实施国有森林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编制森林采伐限额,指导监督林木采伐管理。指导和实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工作。负责各类自然保护地和湿地资源保护管理工作。负责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和资源状况评估,监督管理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工作,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物救护、繁育和疫源疫病监测。负责人/电话:胡羡聪83363537

(十六)执法监督科。负责组织拟订全市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管理、测绘违法案件查处的规范性文件并指导实施。指导、监督全市自然资源、国土空间管理和测绘违法案件查处。依法查处监督自然资源交易项目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查处各区违反自然资源、测绘管理法律、法规的重大案件,协调解决跨区域违法案件查处。负责指导、监督全市自然资源卫片执法和在线巡查工作。配合国家和省自然资源领域督察相关工作。指导全市自然资源执法队伍建设。负责自然资源信访工作。负责人/电话:江奕雄83281022

(十七)规划建设科。主要负责统筹佛北战新产业园国土规划相关工作;负责产业园区发展研究;编制产业园区的总体规划、专项规划、详细规划,并指导组织实施;指导产业园区内建设项目的选址及可行性研究;协调产业园区内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及报批工作;协调产业园区内的土地储备和土地供应等工作。负责人/电话:任健强82366016

(十八)人事科。负责局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队伍建设和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负责人/电话:谢志吾83300702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人/电话:陈万迎82366036

市自然资源局禅城分局、南海分局、顺德分局、高明分局、三水分局,作为市自然资源局的派出机构,正科级,实行垂直管理体制。承担所辖区域的自然资源管理工作。 

佛山市城市更新局内设机构(正科级)

(一)计划规划科。组织开展城市更新和“三旧”改造调查研究,起草全市城市更新和“三旧”改造规范性文件。组织全市城市更新、城市治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城市更新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重大项目咨询听证。组织编制全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总体工作方案,制定全市城市更新年度实施计划。审核各区城市更新专项规划和各区城市更新年度实施计划。负责市级城市更新项目单元计划、单元规划的审核工作。负责涉及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的城市更新单元计划、单元规划的初审工作。负责城市更新项目土地整备工作。负责人/电话:曾小林82366022

(二)审批管理科。负责城市更新项目实施方案的组织编制与审查工作。负责“三旧”改造地块纳入标图建库动态调整的审批和报备。负责“三旧”改造用地审批,包括涉及旧村庄集体建设用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完善土地征收手续、“边角地、夹心地、插花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以及完善集体和国有建设用地手续等审查与报批事项。负责城市更新和“三旧”改造涉及用地的供地工作、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规划设计方案审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以及相应的批后监管工作。负责人/电话:牛丹83123962 

(三)实施监督科。组织协调机关政务和督办重要事项。负责城市更新依法行政、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及行政职能监督。组织拟订城市治理、城市更新工作督查考核办法并组织督查考核。建立城市更新专项资金的统筹管理和监督使用机制。负责城市更新项目批后监管并开展监管系统审查。负责统筹城市更新项目中公益性设施的落实和监督工作。负责城市更新全流程实施监管工作。负责城市更新信息化平台建设。负责统筹协调全市城市治理、城市更新、村级工业园整治提升实施行动等各项专项实施行动的组织和推进。负责人/电话:周晓敏82281597

市自然资源局统一管理市城市更新局的人事、党务、机关后勤工作。

办公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玫瑰东路2号

办公时间:08:30-12:00;14:0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