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自然资源局(佛山市城市更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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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 277 号)已于2020年9月1日起施行。为深入学习领会277号令精神,进一步做好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制定与监督管理工作,2020年11月2日下午,市自然资源局举办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专题讲座,邀请广东泽康律师事务所派驻市司法局规范性文件审查科曾少荷律师作专题授课,市城市更新局各科室、局机关各业务科室全体人员现场聆听,各分局同步视频参与。

       曾律师从新时期、新阶段的新要求、规范性文件的定义、特点、现状出发,结合近几年省委法治广东建设考评和市委绩效考评各部门存在的主要问题,详细解读如何辨别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并对其制发管理程序、编写注意事项等作详细介绍。最后,曾律师对行政规范性文件与重大行政决策的管理差异进行了对比解读。图片1.png

       本次培训对新时期如何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的制定管理等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性,进一步提高了我市自然资源系统干部职工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的认识。下一步,本系统会将有关要求落实在具体的工作之中,严格遵守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的管理规定,确保文件的质量和良性运行,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