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自然资源局(佛山市城市更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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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于2020年5月28日经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为普及学习、准确理解、切实实施、让全体干部职工学好用好《民法典》,2020年6月28日上午,市自然资源局举办《民法典》专题普法讲座,邀请广东泽康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陈荻律师作专题授课。讲座由局党组成员丘胜辉同志主持,在家局领导班子及机关全体干部职工现场聆听,各分局同步视频参与。

 

 

 

    陈荻律师从《民法典》的制定背景和创新内容出发,从高度、深度、广度、温度四个维度深入剖析了《民法典》出台的重要意义,并从物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等贴近大众日常生活的重要方面,结合生活中的典型案例,详细阐述了《民法典》的创新亮点,介绍《民法典》的实施对于自然人的社会生活以及法人的经营管理可能带来的影响。最后,陈律师着重结合自然资源管理系统的工作实际,从法定居住权制度、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以及对行政协议的作用等方面,详细解读了《民法典》的实施对于今后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促进和影响。

 

 

 

    本次培训,既是专题学习会,又是宣传动员会,为全市自然资源系统人员深入、完整、系统地学习领会《民法典》,有力、有序、有效地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了一把“金钥匙”。《民法典》1260条法律条文,内容之丰富,涉及面之广,全面掌握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此次培训,只是按下了《民法典》宣传学习的“启动键”,认真学习《民法典》,切实做好《民法典》的贯彻实施工作,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重要任务。全系统干部职工要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政治自觉、法治自觉,积极做好《民法典》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深刻理解条文要义,培养学法守法用法的思维习惯和能力,真正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同时加强普法,切实提高全系统依法行政能力水平,着力打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